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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人:小护士 2010-09-05 23:19:54  
尊敬的胡老师:您好!
近年来临床护士接受了安全护理文化的理念,对不良事件的上报逐渐增多、规范,护理部汇总后,在每月的安全护理会议上进行反馈、分析、提出整改措施,确实起到借鉴、教育、防范的效果。目前,我们的困惑是要参加医院等级评审了,上级来检查对不良事件的上报不知有何看法?会不会因上报的一些事件而影响到医院的评审?如坠床、跌到、压疮、用药错误等。个人认为这些不良事件难以防范,护士都努力去做了,但有时还是发生了。这次评审对不良事件发生有定指标值吗?如以前是发生一例压疮予以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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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人:护理部 2010-09-03 13:49:22  
护理中心的老师们:医生的2010版病历书写规范已发放到各医院了,不知我们护理的病历书写规范啥时能有个统一,再也不要让我们又是卫生部标准、浙江标准、杭州标准,不要再仅供参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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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人:萧山区中医院 2010-09-01 10:56:27  
老师,您好!
    我们想问一下关于临床护理路径的事情。省护理质控有没有要求?标准有没有?还是跟在医生后面(医生这块已有卫生部的标准),在等级医院复查中会涉及到护理路径这一块吗?
    另外,还想问一下,我们基层医院的护理新闻可以发给你们吗?如何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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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人:徐老师 2010-08-24 16:31:05  
您好,我们是浙江省就业培训中心,主要从事育婴师和心理咨询师的考证培训,我们能否在贵网站挂一下我们的招生简章,现在医护都很需要这两块的资格证书,也为大家提供方便  电话15306595061
尚未回复
 留言人:缙云县第二人民医院 2010-08-19 09:35:44  
老师:您好!
  我看了卫生部的表格式护理书写标准,发现有几个问题,(1)体温单填写说明中呼吸要求用红笔以阿拉伯数字表述每分钟呼吸次数,但体温单样表上是用蓝黑笔,不知正确的应该是哪种? (2)使用呼吸机患者的呼吸,记录在体温单相应时间内呼吸30次横线下顶格---我在体温单上找不到.希望得到您的帮助,谢谢!
回复: 谢谢你!我们讨论后统一答复。
 留言人:玉环县第二人民医院 2010-08-19 09:03:47  
1、等级医院的标准现在还没有定稿,很多要求原来没有的,等级医院的检查是查两年的资料,标准出来以前的资料咋办?
2、人员与床位比按核定床位感觉欠合理,好多医院核定床位与实际开放不一致,核定床位高于实际开放床位,如按核定床位配备,无谓的增加人员与支出,是否按实际开放或按实际使用率更合理?
3、由于护士难招,一些门诊分诊护士、咨询台护士、导医等就招了中专护理,报酬与其他临床护士难以相同,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 1.新规定的内容主要查目前的执行情况。有的内容上一轮等级医院检查标准上没有,但此后陆续有一些规定,按规定出台的日期检查。
2.不同项目对床位数要求不同,你仔细看一下就知道了,很有讲究的。人员配置床位数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绝大多数医院实际床位高于核定床位,按实际床位数计算。核定床位高于实际床位的情况不多,如有的话,则按核定床位数计算。不鼓励医院为了某些目的随意申报核定床位。
3.你提到的情况属于不同工的情况,不同工当然可以不同酬。标准上说的是同工必须同酬。如同样是咨询护士,年资相同,付出的劳动和产生的效果相近,1个是正式编制的,1个是临时或合同编制的,前者的薪酬高于后者,这是不对的。
 留言人: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 2010-08-17 09:54:04  
请省护理质控中心尽快统一浙江省护理书写表格,不要让我们又是卫生部标准、浙江标准、杭州标准,不要再仅供参考哦!
回复: 已在制定过程中,将作为《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的一部分下发,请耐心等待。在此期间,请按照卫生部标准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执行,其实几个标准间没有原则性冲突。
 留言人: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 2010-08-17 09:48:04  
1、卫生部要求简化书写,不需要护理入院评估单,一般患者不需病情护理记录,而等级医院评审中所有患者压疮高危评估记录和跌倒高危记录需动态评估记录,是否有些矛盾。
2、根据等级医院评审方法中护理管理中均需体现PDCA,尤其是护士长管理文书相对增加,无形中减少跟病人沟通交流的时间,基层医院病区小,护士少,后勤保障不到位,护士长杂务多。请质控中心予以研究讨论。
回复: 1、简化书写的要求和等级医院评审标准均来自卫生部,因此我们不能机械理解简化书写的问题。在卫生部最新下发的《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行表格式护理文书的通知》中,病重(病危)患者的护理记录不但适用于“所有病重、病危患者”,也适用于“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监护的患者”。对于评估后的记录,个人认为大家不必太多关注形式和内容,而应该更多地从保护医患双方权益方面去考虑是否记录,并力求表格化、简明扼要地记录。对于今后的各级各类检查,既然卫生部有简化书写的要求,肯定会去积极推进。
2、关于PDCA,检查的重点肯定放在落实和结果上,不会对护士长的文书作很高要求,大可放心。护士长太过繁琐的记录,恰恰是管理不合理的表现,是不应该提倡的。这个问题其实是检查时的把握问题,我们会对专家提要求。
总之,对文书记录不要太担心。希望所有的护理管理者都是围绕病人安全和护理质量,用脑、用心管理,相信检查者在检查时能看得出来。
(胡斌春)
 留言人:奉化爱伊美医院护理部 2010-08-16 10:46:19  
老师好!我们是民营医院,能给我们一个注册号码吗?
回复: 请致电0571-87236632,找黄老师。
 留言人:顺其自然 2010-07-31 16:32:14  
省护理中心的老师好!

    请问省护理学会里有精神病专科医院新的护理表格书写标准吗?精神科的一级巡视记录单必须用吗?
回复: 精神病专科医院新的护理表格书写参考意见已挂网上,具体请咨询冯怡主任.
  『共 213 条』  『 / 22』